近日,菏泽市人口计生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对60周岁及以上“失独”特困家庭夫妇,每人每月享受600元特别扶助金的同时,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县、乡(镇、办)可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成员中的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金;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并帮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优先安排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优先安排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人制度等。
(来源:菏泽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