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积极推进基层为老服务项目建设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2014年,乌鲁木齐市老龄办通过拨付以奖代补资金、开展老龄调研工作等方式,积极推进基层的为老服务项目建设。
依据《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3年底建成了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服务站。5月,市老龄办向天山区解放北路街道天山路社区、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街道旭东社区等6个提供建站场所、协助开展工作好的社区各拨付了5000元的以奖代补资金,向天山区大小西门片区管委会春风巷社区、水磨沟区七纺片区管委会温泉西路社区等7个提供建站场所、协助开展工作较好的社区各拨付了3000元的以奖代补资金,鼓励相关社区对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和运营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调查全市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及管理状况、基层老年协会发挥作用和规范化建设情况等,市老龄办根据自治区老龄办的要求和2014年工作要点,结合各区(县)老龄办上报的调研选题,在全市开展了老龄调研工作,要求各区(县)老龄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老龄调查研究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根据调研选题,充分发挥涉老工作部门、基层老龄干部、老年协会的作用,组织调研力量,制定切实可行的调研方案,对调研的情况和相关材料进行深入分析和提炼,找准问题症结,分析存在原因,研究对策建议,撰写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为继续推进已实施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仍有资金投入需求的社区(村)老年协会建设,7月,市老龄办严格按照2014年全国老龄办在全国实施的“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乐龄工程’”项目要求,决定将自治区老龄办分配到我市的项目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15个组织机构健全,章程制度规范,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每周开展活动不少于一次的社区(村)老年协会建设。为每个社区老年协会拨付补助资金1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基层老年协会购买文化体育活动所需的文体、电教、图书等设施器材,不得用于老年协会办公场所建设和装修改造,要求各区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来源:乌鲁木齐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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