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底,长春市户籍人口752.7万,60岁以上老年人口122.9万,占人口总数的16.3%,高于全国14.9%的平均水平,说明长春市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长春市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该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科学谋划养老服务格局
做好养老服务业需要规划先行。今年,市民政局委托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社会福利设施专项规划(2014-2020)》,规划将根据全市老年人口分布和养老服务发展需求,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优先保障和落实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计划指标,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标准,确立分期建设目标,分年度进行任务分解,以年度计划方式逐年推进实施。
同时,市民政局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该市实际,提出在全市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并确定了90%的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7%的老年人享受社区养老服务、3%的老年人享受机构养老服务的“9073”养老服务格局,计划到2020年,全市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
政策引领养老服务发展
2009年和2012年,长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补充意见》,对该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今年,市政府将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产业发展、监督管理等8项工作任务,并在投融资、土地使用、税费减免、财政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上有较大突破:大幅提高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新增贫困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护理补贴、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困难老人入住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4项老年人社会福利补贴机制;加大城乡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
夯实养老服务发展基础
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投资6000多万元,通过公建民营、公私合建、民办公助等方式,城区全面完成了400张床位的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投资3000多万元,在城区建设了306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带动社会资本2亿多元投入养老机构建设,每年新增床位近2000张。今年,全市在建养老机构27个,年内可完工19个,新增床位4300张,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截至2013年底,该市共有养老机构462家,养老床位30193张。经过几年的培育,涌现出一批优秀养老机构典型,如绿园区至爱老年医疗护理院被省民政厅确定为机构养老医养结合型示范试点单位;朝阳区祥和安养院、宽城区祥鹤居老年公寓、二道区赛诺老年公寓被省民政厅确定为机构养老运营模式型示范试点单位。
今年,长春市政府还将投资250万元,对城区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可为周边老人提供文体娱乐、图书阅览、日托、短托和长托等服务。到2020年,该市将投入2240万元,在全市建成56个居家托老服务中心,实现城区全覆盖。
此外,为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该市对现有的农村福利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将闲置床位向社会开放,收养社会老人。同时,在行政村或较大自然屯建设农村养老服务大院或服务站(点),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健康保健等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540个养老服务大院建设。
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为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该市出台了《长春市居家养老服务券试行办法》,为全市城区60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三无”对象、“五保”对象和低保对象中的独居、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养老服务券,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居家困难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如南关区与英杰家政公司合作,为本区老人提供上门家政服务;宽城区与倚水家园老年护理院合作,为本区老人提供护理服务;绿园区与邦尼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合作,为本区老人提供多样化服务。目前,全市已有13家各类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为符合条件的1200名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上半年,市本级财政投入129.5万元,全市累计562人次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券项目服务。
针对该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护理服务能力弱等问题,长春市专门成立了市养老护理员培训指导中心,依托该中心正式申请民政部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培训指导中心作为国家级培训基地,为今后系统开展养老机构管理者、护理员等培训工作奠定基础。为汲取高校资源优势,市民政局与吉林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市养老护理员培训指导中心与吉林大学护理学院、东北师大人文学院签订培训协议,共同建立养老护理员上岗培训和资质培训制度,今年,计划培训1200人。
为提升老年人对意外风险的抵御能力,减轻老年人因意外风险造成的经济负担,长春市与中国人寿长春分公司联合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不仅是提升老年人保障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和社会关爱老年群体的具体表现。政府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以企业捐赠、社会赞助、集体出资及子女购买等形式为老年人购买保险,积极帮助老年人改善生活质量,并以此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中华传统美德,吸引更多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构建和谐幸福家园。截至目前,参保老人已达4.2万人。
严格规范养老机构管理
为规范该市养老机构管理,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全市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扶持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对达到消防、卫生、餐饮、环保要求的养老机构换发许可证,对检查不达标的提出整改意见,规定时间内整改合格的可换发许可证,并享受当年运营补贴;对条件差、不符合各项标准的养老机构,坚决依法取缔。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