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老龄化问题颇受关注,大家都在关心老了以后自己怎么办。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民营养老机构大量空置,出现这样的情况原因是什么?好的养老机构好在哪里,差的养老机构差在哪里,老人如何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机构?
浙江省老年服务业协会、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受省民政厅委托根据浙江省的自有老龄特色,首次推出了服务与管理结合的《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养老机构统一分类
一直以来,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省内各个地方不统一,缺少一定的标准加以规范和评定。标准的出台,对于我省老龄服务工作的发展有重要意义,没有强制规范,旨在推荐全省范围内实施。
至此,浙江省内所有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将统一归为三大类:居养型养老机构、助养型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机构。
养老服务质量评定采用星级制,质量划分为五个级别,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越高,服务设施设备越完善。养老机构运营一年后可申请评定星级,经相应星级评定机构评定后,星级标识使用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应进行重新评定。
细则更明确,有利于老人选择
标准根据养老服务工作的特点,充分总结浙江省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对养老机构的硬件设施、管理要求、各项具体服务的要求等内容进行规范。管理要求分列为机构要求、人员要求、场地及硬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公示社会,大部分老年人对于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的传统观念也可能有所置换。比如说收费问题,有高有低,服务是否符合了费用的标准,细则都将给出明确的条例要求。
(来源:浙江老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