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宜丰县孤老被列为低保常补对象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为充分体现尊老爱幼、扶弱助残的传统美德,去年以来,江西省宜丰县民政局实行低保精细化管理,将低保分为常补对象、重点对象、一般对象,其中,对在较长时期内靠自身能力很难改变自身的生活状况的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孤老、孤残、孤儿三种人员列为低保常补对象,目前,全县有500余名孤老、孤残、孤儿享受低保常补对象待遇。
据悉,重点对象、一般对象是指常补对象以外(即非常补对象)进行的两个分类,重点对象主要包括重病、大病、重灾、重残造成的高支出型困难家庭,这类家庭在短期内经济生活非常困难,甚至靠借债、负债度日,需要进行重点帮扶,一般对象主要包括年老、体弱、多病、轻残、低智、单亲、单身等原因造成的低收入低支出困难家庭,需要外界扶助以改善生活状况。低保常补对象、重点对象、一般对象在低保金安排、动态管理方面“因人而异”,常补对象的低保金满额发放,重点对象的低保金略高于一般对象,常补对象一年一审,重点对象半年一审,一般对象每季一审且要与新申请低保对象一起参与评审团评议,没通过评审团评议的一般对象取消其低保资格待遇。
 
(来源:江西宜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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