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调整老龄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2014年7月21日,菏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调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的通知》(菏老发【2014】2号)。
通知指出,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分工变化情况,决定对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市政府副市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牡丹区区委书记刘传谨任主任;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老干部局、市政府办公室、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老龄办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29个市直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委员。
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涉老工作的通联。
 
(来源:菏泽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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