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就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做了全面部署。
一、明确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保障措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规模适度、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主要任务重点包括政府的职能定位、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业、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养老产业等方面。政策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土地、税费、财政、金融保险和行业监管等方面。
二、适当提高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对建设和运营补贴作了适当提高,建设补贴标准自建产权的由3000元提高到3500元;对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每人每月给予60元和50元的运营补贴分别提高到80元、70元。
三、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意见》重点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积极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及完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并在鼓励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卫生健康服务有机对接,卫生管理部门要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发展,制定实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服务规范,适当增加诊疗护理服务许可项目和用药类别等政策方面进行了明确。
四、加大落实收费优惠政策的力度。《意见》特别明确了养老服务业在水、电、气、暖等方面应享有的优惠政策,明确指出: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养老机构安装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免收一次性接入费,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当地居民用户终端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加大优惠力度。居住区内的养老机构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执行,可参照住宅的物业费收取。
五、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公开、平等、规范的准入退出、运营、监管机制,实现公办、民办养老机构一体化管理。民政部门要联合公安、卫生、消防、人保和工商等部门定期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对机构服务质量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管。
(来源:徐州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