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东区农村居家养老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顺利通过省级立项,标志着该项目已步入正式实施阶段。通过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标准化建设,将实现养老标准化从机构养老领域向农村居家养老领域延伸,惠及广大农村老年人。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金东区32万户籍人口中有农村人口26.7万人,占84.2%。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有61358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9.3%;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有8647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4.1%。其人口老龄化程度处于全省、全市的中上水平,尤其是农村老龄化问题特别值得关注,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社会压力和困难日益加大。
2012年以来,金东区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工作思路,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创新农村养老“统分结合”模式。目前,全区已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2家,保障了全区6600余名农村老人日常用餐、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等最基本需求,服务辐射3万余老年人,实现了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有效推动“美丽金东”建设。
养老中心建立起来了,但各家基础不一样,服务有好坏,怎样才能引领养老中心更加规范地发展呢?
首先,由该区质监局牵头,收集国内有关养老服务的各项标准、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服务基础标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管理标准、服务工作标准等内容,确保养老服务有据可依,为着手编写制定服务标准体系做好准备。
其次,本着“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起草制定《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明确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医等基本生活需求等内容,建立照料中心日常工作管理、资金管理、文化活动、健康保障服务等标准规范。
最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确定执行《居家养老服务与规范》DB33/T837-2011等相关标准。具体为:第一类为户院挂钩、由亲属代为照料的“五保”老人,服务中心为其提供无偿服务,经费从“五保”供养经费中列支;第二类为社区内所有75周岁以上老人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人,服务中心为其提供低偿服务,每餐每人收取两元伙食费;第三类为社区70周岁以上老人,服务中心提供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由村两委决定。
(来源: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