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镇海区打造宜居幸福养老城区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2-28
 
截至2013年底,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5.2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2.64%,老龄化程度居宁波市各县(市、区)首位,人口老龄化对我区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影响日益加大。多年来,区委区政府以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为宗旨,坚持将老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目标,努力打造崇孝敬老、和谐宜居的幸福养老城区。
 
一、建立体制,健全机制,提供老龄事业发展组织保障
组织建设是做好老龄工作的基础保证。首先我区建立健全了三级老龄工作网络。区老龄委由21个成员单位组成,常务副区长任老龄委主任、分管民政副区长任老龄委常务副主任,共同抓老龄工作,聘请5名区级离退休老干部任顾问。各镇、街道建立了由党群书记任主任的老龄工委,下设办公室,配一名老龄专干。各村(社区)有专人负责老龄工作,并全部建立了老年人协会,三年一届进行换届选举,老年人入会率达95%以上。
其次注重在长效管理上下功夫。区政府每年年初召开全区老龄工作会议、下半年召开老年节庆祝表彰大会。区老龄委每年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每季度一次老龄委顾问会议,每月一次老龄专干会议,部署任务,研究解决老龄工作难题。健全了考核奖评制度,把老龄工作和老干部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分值2分。同时每年组织开展老龄工作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形成了“上下贯通,职能规范,管理有序”的工作体制,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二、完善政策,加大投入,搭建老龄事业发展政策体系框架
区政府先后编制了老龄事业“十五”、“十一五”和“十二五”发展规划,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区推行农村社会扶助证制度和实施困难老人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大养老服务工作扶持力度的若干意见》、《镇海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近几年,区财政每年用于发展老龄事业的资金达1000万元以上,用于安排养老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活动设施建设等专项经费以及老龄日常工作经费,每年还有50万元注入区老年福利基金,目前基金总额1200余万元。特别是近五年,每年均有为老服务项目被列入区政府民生实事工程,通过项目实施,我区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村、社区全覆盖,新增养老机构床位500余张,推行了困难老人生活补助,实现了区老年大学的整体搬迁等,全区老龄事业加快发展。
 
三、完善设施,拓展服务,构筑社会养老服务网络
近年来,我区从六个方面织就了一张社会养老服务网络。
一是养老保障网络。早在2008年初,我区就实现了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目前已基本实现6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养老保障待遇全覆盖。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等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参保人员每两年一次开展体检。并在全市率先提高高龄老人津贴标准,80-89周岁、90-99周岁和百岁老人分别达到每月70元、150元和1000元。2011年即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医疗救助实施了即时结报制度,在全省创新“小额临时救助”模式,将千元以下审批权下放至乡镇。各类专项救助力度不断加大,救助时效有效提高,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困有所助”。
二是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实施“9055”工程,提出“使90%的老年人得到居家为主的社会为老服务,5%的老年人得到居家养老服务点的日间照料服务,5%的老年人得到机构养老服务”的养老目标。目前全区拥有养老机构10家,床位1773张,平均每百名老年人3.42张。共建成9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全区老年人提供日托、就餐、送餐、家政、休闲娱乐等服务,送餐项目“车轮食堂”荣获宁波市第二批最具影响力文明服务品牌。积极盘活存量房用于建设养老服务用房,区中心小学原校址被改建成区老年大学,区委党校原址也将用于建设城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家中享受每天半小时至1小时的免费服务,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自然增长机制,与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近几年,通过降低享受政府买单的居家养老服务门槛,扩大了受益人群,2013年底享受政府买单服务的老年人837名,占老年人口的1.6%。
三是健康服务网络。先后投入12亿元改善医疗卫生设施,全区有6家区级综合医院、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7个卫生服务站,实现了全区域10-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积极推行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健康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60岁以上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6%,并开展了社区慢性病防治、健康讲座、中医保健等服务。全面推行了家庭医生服务制度,通过签约式服务,为慢性病患者、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了健康管理服务。
四是文体服务网络。以文化“五个一”实事工程为载体(每村、社区“一个灯光篮球场、一个露天戏台、一条健身路径、一个文化活动室、一支文体队伍”),建成了“十五分钟文体活动圈”。此外全区还建成了49个门球场、31个气排球场、18个地掷球场,各村(社区)规范化老年活动室、健身路径也达到100%全覆盖。区政府以及区老龄办等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不仅培育、壮大了一批老年文体团队,文体活动开展也十分丰富,质量得到极大提升。我区创建成为“省老年体育特色项目门球之乡”,有5个镇(街道)分别创建成为省老年体育特色项目洪光经络操、门球、太极拳(剑)、健身气功、健身球操之乡。全区共组建基层老年文化、体育团队近500个,常年参加活动的老年人1.2万人;老年大学被评为“宁波市五星级老年大学”,全区发展省老年电大基层教学班90个,在学人数6500人。区老龄办每年开展展览、演出、比赛、展示、培训等活动近百场次,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区老年人运动会,还积极承办了全国老年门球交流活动、全省农村老年人门球赛、省老年文化路演活动等高水准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五是权益保护网络。区司法部门健全了三级老年维权网络,形成“15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为老年人开展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老年法》被列入“六五”普法规划。公交、轮渡、医院、景点等涉老单位积极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为方便老年人,创新推出《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网上办理,老年人只需到社区(村)就可以一次性完成拍照、办证等事项。
六是志愿者助老网络。全区各行各业积极从老年人养老实际出发,组织了“巾帼牵手银龄”、“厚德镇海,朝夕相伴”、“爱心门铃”、“电力小草”、“白衣天使”、“银龄互助”等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助老服务。其中“银龄互助”志愿者由低龄健康老人组成,通过“走进去,请出来”的方式,走进高龄、独居、空巢老人家庭开展结对帮扶,带领身体健康的老年人走出家门参与社区各类老年文、体、教活动,目前已有1500余名志愿者结对帮扶了约1200名高龄独居老人,400多名老年文体志愿者引导健康老年人走出家门开展文化、健身活动,使老年人实现积极老龄化。我区“银龄互助”活动还荣获了“浙江省银龄互助活动组织奖”。
 
四、强化宣传,弘扬孝德,营造崇孝敬老社会氛围
多年来,我区坚持将崇孝敬老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打造“厚德镇海”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设置载体,广泛发动参与,积极营造全社会崇孝敬老的浓厚氛围。
打造“敬老月”宣传品牌。从2010年起,按照全国老龄委安排,每年重阳节所在的月份为“敬老月”。每年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下,我区都要广泛组织和动员全区各界投入到走访慰问、志愿服务、文化体育等敬老助老活动中,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弘扬了传统文化,增强了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
创新孝文化传播方式。将孝亲、助老典型纳入每年镇海区爱心感动人物评选,在学生中开展“孝德明星”评选等活动,春节、重阳等传统节日发送手机“温馨短信”,通过社区LED显示屏倡导孝老爱亲,在区级媒体进行敬老助老主题宣传,刊发敬老公益广告,制作老龄工作纪实片,举办老龄事业图片展等,提升社会各界对老年民生问题的关注度。
开展“孝亲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活动。通过建设孝德文化园、孝亲敬老文化墙、孝亲宣传牌等形式开展孝亲文化宣传。打造了孝道型社区——总浦桥社区,该社区荣获“中国家庭服务业先进服务单位”称号。
 
五、搭建平台,拓宽渠道,提升老年人社会参与度
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不仅是积极老龄化的体现,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区积极拓宽老年人参与社会渠道,一大批退休老干部、医生、教师、工程师在关心下一代、史志修编、群众文化、健康讲师团、档案整理以及科技服务中贡献才智;老年志愿者在环境卫生监督、纠纷调解、治安联防、交通协管等志愿服务活动中发挥出积极作用,努力实现“老有所为”目标。
 
(来源:镇海区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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