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农村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2-28
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农村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数量少、设施不健全、功能不完善的问题,根据《山东省彩票公益金资助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和农村社区建设的要求,决定实施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农村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农村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出发,充分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效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大力挖掘和整合资源,积极搞好农村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活动提供场所,不断满足老年人的生活和服务需求。 
二、任务目标和建设标准
(一)任务目标。坚持立足农村社区,面向老年人,按照注重实效、方便实用、功能相对配套的原则,坚持走政府、社会、市场相结合的路子,通过政府投入、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在充分利用已有设施、资源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和完善农村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二)建设标准。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老服务设施,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为老服务设施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10%,且服务中心各功能室及相关服务设施配套齐全,积极开展为老服务。项目建成后统一冠以“国家福利彩票公益金捐助”标识。
(三)资金投入。采取农村社区自筹一点、各级财政拿出一点、社会力量捐助一点、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一点、市场化运作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
 三、具体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农村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是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农村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是党和政府关心重视农村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也是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促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措施。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扎实措施,切实搞好建设。为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成立日照市农村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在市民政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资金审计、督导检查、工程验收等工作。各区县及乡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主管领导、具体科室、工作人员,并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区县要结合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具体的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做到集中建设、节约成本,最大限度地发挥福彩公益金的社会效益。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要于10月31日前向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行文提报申请及有关材料(上报材料中应包含:区县民政局、财政局的项目建设申请文件、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建设资金预算、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名单、与乡镇政府签订的项目建设协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将对各区县上报的项目进行实地调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拨付资金。
(三)严格标准,加强管理。各区县民政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认真考察论证,项目资金要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分帐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支出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处理,支出记帐要明细到项目。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将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如发现有挪用或变相挪用资金及违规操作行为,将对直接责任人视情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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