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烟台市将积极调整养老服务业发展思路,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制度体系,不断调整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一方面要继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强化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通过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探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由大型养老机构、专业养老服务组织托管运营,使其具备日间照料、居家服务、托老等功能,提供品牌化、连锁化、标准化服务,推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升级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满足老年人专业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扶持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进行集约化建设,加快转型升级,提供社会代养服务。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实施等级管理,支持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挥好保基本、兜底线功能,优先为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提供服务。
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统筹考虑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资源的规划设置,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协作,促进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的整合;鼓励加强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实现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与医疗卫生资源的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