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郑州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和公安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郑州市户籍,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主要采取四项措施推进高龄津贴发放工作:一是加强培训。4月18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了全市高龄津贴发放业务培训会议。之后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乡(镇、办)、社区(村)开展相应的业务培训,进一步领会政策精神,熟练掌握《高龄津贴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对遇到的技术问题进行线上咨询;对把握不准确的问题归纳汇总、逐级报告解决。二是广泛宣传。5月底前为个人集中申请阶段,各乡(镇、办)采取楼院张贴通知、展板告知流程、媒体报道进展、电话答复咨询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并深入小区、楼院耐心解答居民提出的各类问题,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从严审核。社区(村)在接到个人申请后,通过入户走访、查看视频实况或当时照片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上报申请材料;乡(镇、办)民政所会同社保中心核对身份,避免重复发放。四是按时发放。高龄津贴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确实不具备统一发放条件的,可委托乡(镇、办)民政部门代为发放。全市于6月底前完成高龄津贴首次发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