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泗洪县实施“1111”老人关爱照料制度
作者:   来源: 宿迁市民政局  2016-05-10
  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三无”老人随着年龄增长,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日趋下降,为此,近日,泗洪县民政局出台了分散供养五保户和城市“三无人员”关爱照料制度,制度规定,由乡镇民政办、一名村居干部或党员、一名供养对象的邻居或亲属共同与分散供养五保户和城市“三无人员”签订“1+1+1+1”的关爱照料服务协议,村居干部或党员每周至少1次查看分散供养对象的日常生活和身体状况,邻居或亲属每周至少2次(遇到身体不适等状况应每天1次)登门查看,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老人身体状况出现异常时要立即向村居干部和乡镇民政办报告,做到关爱照料一户不漏。同时对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的邻居或亲属给予30元/月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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