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风气好,我不出社区,吃住行都方便,特别是需要帮助时有人管。”5月6日,在伊宁市萨依布依街道办事处萨依布依社区活动中心,70岁的居民韩克颖在练习书法。她告诉前来调研的全国老龄办副主任朱耀垠一行,这几年的退休生活很丰富,每周五都来参加活动,练书法、看书、参加社区组织的活动,充实,给力。
近年来,伊犁州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按照“五个老有”工作目标,把保障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90%以上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了老龄办事机构,有兼职老龄干事,基本健全了三级老龄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使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难点工作取得新突破,推进了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为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治州将该法纳入“五五”、“六五”普法重要内容,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等8个涉老法规政策文件,内容涵盖老年人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老年优待等方面,不但为自治州老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而且全面建立了与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等相结合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自治州已实现养老保险州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退休人数99288人,截至今年3月,共发放养老金63766万元,人均养老金达2217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老年人参保人数13.28万人。
城市各社区有活动室、广场,乡镇各村有文化室、大舞台,与过去相比,生活在伊犁的老年人如今玩得好、吃得好,心情更好。自治州各县市基本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制度并驾齐驱的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55053人,实现全覆盖。自治州老年优待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有18.4万名老年人办理了优待证并享受多方面的免费和优惠服务,2.9万名老年人享受高龄生活补贴。
为破解农村养老难题,自治州坚持预防为主。其中,奎屯市出台政策,实行“三三制”办法,为1744名75岁以上的老年人购买了“银龄安康保险”,交付意外伤害险保障金34880元;伊宁县为全县“四老”人员全额购买了“银龄安康保险”,交付意外伤害险保障金16万元;尼勒克县苏布台乡作为农村预防老年人意外伤害致贫返贫试点乡,为全乡1268名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伤害险保险“银龄安康保险”。
近年来,自治州高度重视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积极创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发挥基层老年协会在农村养老中的带动作用,把农村老年人协会建成“有组织、有场地、有设施、有经费”的示范性老年群众组织。经过多年努力,州直探索出适应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村委会+老年协会+居家养老服务+政府+社会资本”五位一体的养老新模式,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老年协会与村委会、居家养老紧密结合、协同发展、相互补充的新路子,取得初步成效。
目前,州直已建示范性村级老年协会648个,完成80%的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投资2000余万元修建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改、扩建示范性乡镇敬老院7个,平均每年救助老年人1.5万人,救助基金上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