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采购项目名称 象州县社会养老服务区PPP项目
采购人 象州县民政局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16年05月05日 15:46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05月26日 15:26
资格审查日期 2016年05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陆晖
项目联系电话 18697978426
采购人 象州县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 象州县象州镇温泉大道22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银春生0772-4361022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陆晖 联系电话:18697978426 传真:0771-5776269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象州县社会养老服务区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象州县社会养老服务区PPP项目
项目编号:【2016】象州政采GZ第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晖
项目联系电话:18697978426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象州县民政局
地址:象州县象州镇温泉大道221号
联系方式:银春生0772-43610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晖 联系电话:18697978426 传真:0771-577626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10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6年05月05日 15:27 至 2016年05月25日 15:2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bsggzyjyzx.com/lbjyzx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资料,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文件现场(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交纳凭证接收招标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3.1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bsggzyjyzx.com/lbjyzx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资料,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文件现场(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交纳凭证接收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2.2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但不包括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要求足够的财务能力和融资能力,社会资本方具有医疗、养老机构的运营经验和资历的优先;2.3 中标社会资本须承诺签订PPP合同之日起30日内在象州县成立注册资金不低于2200万元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由中标社会资本方独立出资(出资额为2200万元),项目公司形式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2.4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2.5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截至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整;2.6 申请人社会责任意识强,无不良从业信誉记录;2.7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否则均按否决资格预审申请处理;(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规定
四、审查标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6-05-2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6日 15:26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1 项目授权主体:象州县人民政府
1.2 项目实施机构:象州县民政局
1.3 项目名称:象州县社会养老服务区PPP项
1.4 采购需求:拟采购社会资本,在合作期限30年内(含建设期约1年),由中选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象州县社会养老服务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主要提供象州县社会养老服务园区养老服务、配套医疗服务、老年护理培训服务,儿童收养以及其他不改变养老土地性质的经营服务。并在合作期满后,将该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象州县民政局(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并确保该项目继续正常运营。
1.5 项目概况:象州县民政园区位于县城河西二级路收费站附近,象州至柳州二级公路(象州收费站)南面,地理位置十分优越,距象州温泉仅7公里,距凉泉仅2公里,总用地面积约40亩,总投资约1.1亿元(包括土地费用)。
1.6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有关质量验收标准。
1.7 计划运营合作期限: 30年(含建设期约1年)。
1.8 项目回报机制:养老服务费(包括床位费、护理费)收入、医疗保健费收入、儿童收养收入及财政政策性补贴。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象州县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