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从2013年开始建设以来,在市委、政府的重视下,在省老龄办的指导下,在各县(区)老龄办的积极努力下,按照“突出重点,示范带动,稳步推进,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围绕农村幸福院建设的模式、标准和内容,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业务培训、强化督促检查、强化目标考核、强化示范引领、强化项目编制、强化安全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八个方面助推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制订措施保障实施
2013年12月17日,市老龄办、市民政局联合以毕市老龄办〔2013〕50号文出台了《毕节市老龄办、毕节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3-2015年全市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从“建设农村幸福院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建设模式、建设标准、院务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作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各县(区)均制定了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同时,市老龄办与市民政局联合成立了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老龄办主任)为组长,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老龄办专职副主任为副组长,市民政局、市老龄办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科,负责全市农村幸福院建设日常工作。县区也比照市的规格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
2.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队伍素质
针对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的特殊性,市老龄办与民政局共同举行了多次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业务知识培训。采取了观看专题片、现场观摩、示范点上负责人现场经验交流、书面交流等业务培训方式,对各个点上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还编印了《毕节市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管理工作手册》指导大家开展工作。邀请了黔灵女家政服务公司人员对老年人护理等方面的知识作了专业培训辅导。同时还组织人员参加了全省第二批、第三批初级养老护理员远程教育培训,通过学习,有的人员已完成了网上课程学习,通过参加鉴定后,还获得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民政部培训证书》。各县区都采取了以会代训的形式举办了不同的业务培训。
3.强化督促检查,助推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市老龄办多次到各县(区)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结果以市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编写《情况通报》到各县(区)进行通报(并送县区分管老龄工作的领导)。二是市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督查组深入到各县区对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通过督查,了解了各个点上的基本情况,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进行了现场指导,从而推进了面上工作的开展。三是配合省老龄办领导和相关处室进行专项督查调研。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专职副主任皮宇飞及综合处人员莅临我市调研并深入到各个点进行了实地查看和指导,对我市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国务院办公厅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组组长(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一行7人,在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专职副主任皮宇飞等人的陪同下,到我市对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同时也指出我市养老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许多宝贵指导意见。五是各县(区)老龄办也组织人员深入到建设点上,对建设点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在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解决。六是根据省老龄办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的要求,对全市201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市老龄办对各县区2012年以来农村幸福院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等项目的补助资金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七是每月都坚持按时向省老龄办上报了农村幸福院月报报表。
4.强化目标考核,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一是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办把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列入对各县(区)委、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二是在市老龄委全体扩大会议上,市委组织部文松波部长、市政府李玉平副市长、冉霞副市长分别强调,要按照省的要求抓好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三是部分县区将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纳入县政府民生实事工程,七星关、金沙、纳雍、织金等县(区)在县财政和县级福彩公益金中拿出资金资助农村幸福院建设。四是部分县区从县级层面成立农村幸福院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保障资金安全运行。五是部分县区将幸福院纳入重要民生工程进行督查。
5.强化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有序推进
按照以幸福院与老年协会结合的“会院合一”模式为主,辅之以幸福院与农村敬老院结合的“院院合一”模式和利用村闲置房、现有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建设幸福院模式和省老龄办提出的“便于观摩、学习和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每个县(区)每年都重点在基础条件好,领导重视,老年人口相对集中的村,打造一批示范型农村互助幸福院。各示范点亮点突出,作用明显,发挥了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三年来,全市共打造省、市、县(区)的示范点有100多个。通过示范点的打造,有效地推进了面上工作的开展。
6.强化项目编制,争取各级资金支持
三年来,共向省老龄办预报了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666个,获批552个建设项目(2013年、2014年各195个,2015年162个),获福彩金1656万元,每个补助3万元(其中:中央项目530个,获中央福彩金1590万元;省项目22个,省福彩金66万元)。至目前为止,全市552个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实现了乡镇全覆盖。
7.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的安全管理,让农村幸福院里活动的老年人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自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市老龄办先后多次下发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对农村互助幸福院、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基层老年协会等为老年人提供活动的服务机构和服务场所进行安全管理并排查。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切实加强对农村幸福院的安全管理,与入院活动老人及家属签订好《幸福院入院活动老人承诺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对建设的农村幸福院,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落实了市老龄办制定的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一书六册”制度(即入院老人活动承诺书、入院老人活动签到(退)册、入院老人活动信息登记册、入院老人活动信息登记汇总册、购买物资设备登记册、入院老人活动记录册、入院老人活动成果相册)。
8.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老龄简报等加大宣传。共向各级老龄新闻媒体、网站投新闻稿件近40余篇宣传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分别被《国家老龄门户网》、《中国老年报网》、《贵州老年报》、《贵州老龄工作信息》、《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乌蒙新网》等新闻媒体、网站采用。《毕节市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获2014年度全省老龄系统调研成果一等奖。二是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贵州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等资料,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老年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三是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为主题的思想道德教育,使全社会逐步形成敬老、爱老、养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