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至每月135元
作者:   来源: 南方都市报  2016-06-28

【导读】 广东省惠州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5元。6月27日记者从惠州市人社局获悉,将从7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其中1-6月份调整提高部分要于7月底前发放完毕。
 
  “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的10元由省承担5元,市、县(区)财政分别负担2.5元。”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进行,并按本市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作适当提高,从2016年1月1日起计发。据悉,惠州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135元后,各级财政负担标准分别为:中央财政负担35元,省财政负担37.5元,市财政负担33.75元,县(区)财政负担28.75元。惠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7月起按新标准发放,1-6月份调整提高部分要于7月底前发放完毕。
  “惠州已建立缴费激励机制,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据了解,目前惠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基本标准设为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若选择缴费档次高于48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的,财政缴费补助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3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财政各负担10元;参保人缴费满15年后(含趸缴、补缴、补记、转移等累计合并计算的年限),计发待遇时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发3元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分别负担50%。困难群体补贴方面,对城镇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其代缴,有条件的县(区)可以对其他特困群体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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