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6年7月起退休人员按新标准计发养老金
作者:   来源: 邢台网  2016-06-29

【导读】 养老保险缴费高了,养老保险待遇也随之变化。河北省人社厅发布,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为52409元,比去年的46239元增长6170元。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
 
  平均养老金为2232元,比去年的2043元增长189元;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195元,比去年的28844元增长2351元。
  今年7月起,社保部门将开始对2016年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使用新公布的数据计发养老金。今年未退休的参保人员死亡的,参保职工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发放业务也将开始受理,其标准将随着社
  会平均工资的调整而提高。已退休的人员死亡的,遗属可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丧葬费、抚恤金,仍有原参保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的,遗属可到原单位申请办理。
由于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比较复杂,如对养老保险待遇有疑问,可详询待遇领取地的社保部门,或咨询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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