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至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隋明太带领执法检查组,在云南省迪庆州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全国人大内司委委员、民革中央常委、秘书长李惠东参加检查。这是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在云南进行老年法执法检查的最后一项内容,隋明太组长做了总结讲话,并强调指出,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不断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迪庆州及香格里拉县、德钦县、维西县各级政府关于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汇报,听取了迪庆州人大法工委关于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意见建议。隋明太对迪庆州贯彻实施老年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就对进一步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做好老龄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
第一,充分认清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老龄问题是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的民生工程。做好老龄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在老龄工作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新形势下,如何落实好中央有关老龄工作的大政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形势,不仅是摆在各级老龄工作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也是全社会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因此,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进一步认清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落实老龄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深入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推动老龄事业加快发展,让广大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共同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第二,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和增长机制,不断加大老龄事业经费投入
财政投入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切实增加经费投入,才能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建议各级政府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在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老年人社会保障的经费投入,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城乡低保人员的保障水平,同时积极落实资金,支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建议推广按照每个老人核定经费标准、根据当地老年人口数逐级配套老龄事业经费的办法。逐步建立起稳定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增长机制。
第三,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要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以合理布局、扩大规模、强化管理、提升水平为重点,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一是要大力发展机构养老服务。针对养老机构数量偏少的现实,建议大力推行“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的运营管理模式,尽快出台可操作的政策规定,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尤其要重点扶持建设接收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型养老院。二是要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实践证明,居家养老服务离家近、成本低,见效快,深受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欢迎,有可能成为破解我国养老服务难题的重要途径。要从实际出发,以社区为依托,注重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点等,解决健康老人的生活、娱乐、精神慰藉问题。同时,通过购买公益岗位、招募志愿者等形式,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各级政府要把居家养老服务纳入社区建设体系统筹规划,在场所、资金、人员等方面给予特殊关照和扶持,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没有围墙的敬老院”。三是要高度关注独居老人、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安全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尽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为有需要的老人配发专用手机等简易通讯工具,使广大独居老人、空巢老人能够及时得到紧急援助服务和便捷生活照料服务。要进一步发挥村“两委”和基层老龄协会作用,积极探索农村为老服务模式,满足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建议各级政府重视基层涉老资源的整合,针对基层为老服务设施总体短缺与有些部门、单位的基础设施闲置的状况,积极推进基层涉老资源的有效整合及基础设施的综合利用。特别要注意充分利用闲置学校等设施,将有限的经费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避免造成资金浪费。
第四,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夯实老龄工作基础
一是要加强基层老龄工作队伍建设,保障必要的事业经费和工作经费,确保在每一个乡镇、街道,每个村居都有人负责老龄工作,做到“有人做事,有钱做事”。各级政府应切实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居家养老服务日常运作经费、人员经费等,应由各级财政予以安排和保障。二是要着力构建完善的社区支持系统,使老年人在本村居就能享受到照料、家政、医疗、心理辅导、康复训练、文化娱乐等服务,使社区成为为老服务的基础平台。三是要高度关注农村老龄工作,加大对农村老龄事业的投入,完善农村老龄服务设施和老年人文化体育设施。
第五,进一步加强老年教育事业,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我们要从终身学习的高度,充分认识老年教育对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老年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将老年教育纳入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出台强相关政策措施,推动老年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努力做到“一人上学,全家受益,多人上学,社会受益”。当前,可以考虑依托高校、职业院校、远程教育等来发展老年教育,以达到提高质量、节约资源的目的。
第六,加强宣传,进一步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环境
应对人口老龄化,物质准备固然重要,但良好的社会环境同等重要。美国社会学家莫尼汉指出,“一个民族的文明质量可以从这个民族照顾老人的态度和方法中得到反映”。我们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但现在普遍情况是,爱幼过度和敬老不足都已成为社会问题。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多组织有声势、有影响、上水平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人人尊老敬老、人人爱老助老、人人关注老龄的社会环境。
(来源:全国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