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6月中旬由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黑龙江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6月10日下午,检查组召开了执法检查动员汇报会,听取了省老龄委、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法院、省人保厅等7个部门的工作汇报及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等10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东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东华在讲话中强调,人口老龄化研究是我国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大课题,是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是我们实现科学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与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检查时,要紧紧围绕关乎老年人权益保护重点内容开展检查工作,努力做到总结成绩客观充分,指出问题实事求是,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有针对性。要通过对这些重点问题的检查,全面了解新形势下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法律法规在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剖析原因,提出解决的建议或对策,督促和支持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法和我省的实施条例,切实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水平,促进老年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6月13日至17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东华带队分赴绥化市、伊春市和佳木斯市、双鸭山市对当地贯彻实施《一法一例》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4个市(地)政府对《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工作汇报,召开了由相关部门、老龄工作者、人大代表、街道社区、老年人等参加的座谈会并实地检查了8个县(区)30余个老年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福利设施。王东华对被检市(地)和单位的老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贯彻落实《一法一例》,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努力造福老年人给予了厚望。同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建议。一是党政领导要把老龄工作纳入党政工作日程,当做一项任务来做,定期召开会议,并逐步使其规范化,使人口老龄化变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利因素。二是要加强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在机构职级和人员编制上配齐配强各级老龄工作人员,确保老龄工作有规划、有人管。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建立和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机制。
王东华表示,这次执法检查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进行的,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我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也是依法进行执法监督,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推进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好执法检查组和常委会审议报告提出的意见,定期向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抓好督办落实工作。检查组将在检查结束后及时汇总情况,写出执法检查报告,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省老年人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文斌、黑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杨铁生陪同执法检查。
(来源:黑龙江省老龄办维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