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青海省通过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项目,集中建设了一批农牧区敬老院。相比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前,省农村牧区新增五保供养服务机构50所、床位2880张,全省五保集中供养水平从11%提高到29.5%,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据了解,青海省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突出,2009年青海省五保统计分析报告显示,全省五保对象20504户,22021人,约占全省农牧民总人口的0.6%;敬老院119所,床位3717张,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仅为11%,远远低于31.1%的全国平均水平。民政部门在危房改造中发现,虽然为五保对象建起了新房,但日常起居仍无人照料,而且五保对象均年老体弱,无力承担新建住房的后期管理和维护,过几年新房又成了危房。
去年起,根据危房改造无房住或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可一次性得到政府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3.5万元的相关规定,省民政厅利用农村危房改造的机遇,按照五保对象的分布情况,整合五保对象新建住房资金,集中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辐射效能的敬老院,实施集中供养。今年,全省共筹集敬老院建设资金9586.5万元,新建敬老院50所。其中,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筹集资金占总筹资额的82.7%,建成后敬老院床位可重复利用。
目前,全省共有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敬老院169所,拥有床位6597张,比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以前,新增五保供养服务机构50所、床位2880张。全省五保集中供养水平从11%提高到29.5%,这不仅解决了五保对象住房难的问题,又使五保对象日常生活起居得到了照料。
(来源:西海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