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社区为老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日前,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黑龙江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室)管理办法》。
目前,全省已建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室近千个。《办法》指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指立足于城乡社区,为社区内老年人提供基本膳食供应、个人照顾、日间休息、保健康复、文体娱乐、临时托管等综合性照料服务的服务组织及实体,要面向城乡社区内所有六十岁以上老年人开放,重点服务高龄老人、空巢老人、残疾老人、优抚老人、低保或低收入老人。
《办法》指出,现有日间照料中心,要按照社区实际服务面积,匹配相应的照料床位和功能设施。日间照料中心由地方政府负责建设,省级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性补助。日常运营由社区组织负责管理,各级民政部门对其进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