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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工作过,最终在哪领养老金?一文让你彻底明白!
作者:   来源: 新浪司法  2016-07-22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的变动也日益频繁。如果你曾在多个省市就业并缴社保,最后会在哪里领养老金?看了下面的内容你就了解了~
 
  养老金领取条件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身份的女职工)
  2、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3、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
 
  养老金领取地
 
  辣么多地参保,到哪领养老金呢?别急慢慢往下看小明带您算好这笔账!
  小明在上海当了3年厨师,在青岛开了5年挖掘机,在哈尔滨干了2年汽车修理工,2000年,他又开始在北京的一家理发店上班。工作期间,小明都交过社保,他退休以后,该如何确定养老待遇领取地呢?
  首先要看参保人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然后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领取地。
  1.参保人的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待遇领取地在户籍地,也即参保地领取养老金。
  2.户籍地和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参保人缴费满十年的地方确定领取地。
  ▲如参保人有多个缴费满十年的地方,按最后一个满十年的地方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如参保人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到十年,就把参保人的养老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户籍地,由户籍地来支付养老金。
 
  小明走南闯北多地就业,他的社保能否转移接续?
 
  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在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无论参保人流动到哪个地区就业参保,即使中间有中断,缴费年限都可以相加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就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异地流动就业后,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已按月划拨至医保存折中,所以医保只需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养老保险的转移既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也要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
  由于在北京的理发店生意不佳,小明打算回到了农村老家休息一阵子,他的参保关系能否保留?
  在北京务工的农民工(参保人)中断就业或返乡后没有继续缴费的,本市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闲不住的小明盘算着离开北京,去其他城市就业,社保的缴费年限该如何计算?
  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可以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思虑再三,小明决定哪都不去了,回农村老家过田园生活,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他在城市的参保缴费记录还有效吗?
  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小明最近要买一批种子,但手头的钱不够,他可以提取社保账户里的钱吗?
  在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无法办理提取的,只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且在京缴纳的社保不转回原籍,这时参保人才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
 
  小明想知道,养老保险转出金额怎么算?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社保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
  ☀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
  ☀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含本息,下同)转移;
  ☀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
 
  (二)统筹部分(单位缴费):
  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一般账户按12%的总和转移,临时账户转移统筹基金的20%,参保缴费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仍以小明为例:
  假如小明的参保时间为2006年以后,缴费基数为4000元,缴费月数为20个月,那么,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应按照2006年1月1日之后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比例计算,则个人账户存储额=4000元×8%×20=6400元+利息;单位缴费转出额=4000×12%×20=9600元+利息。所以,最后可转出社保金额大约为16000元。
  大家把自己的户籍地、基本养老关系所在的城市、缴费满10年的城市代入进去算一下,就知道自己退休后最终在哪领养老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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