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月平均工资确定
作者:   来源: 中国江西网  2016-07-25

  2016年7月2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全省及各设区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目前省本级及各个设区市的标准已经出炉。
  据介绍,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各县(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明确。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其中,全省使用的平均工资为4244元,南昌为4777元,鹰潭为4707元,赣州为4124元,景德镇为3723元,吉安为3908元,萍乡为3927元,宜春为3723元,九江为4130元,抚州为4034元,新余为4246元,上饶为41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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