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机构可与小区同步规划建设
作者:   来源: 安徽法制报  2016-08-01

  人人都会老,家家有老人。居家养老首选何种方式,一项调查显示:九成以上的老人选择了居家养老。如何依法保障政府居家养老各项福利和服务真正落实到位? 7月28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座谈会,邀请合肥部分离退休老同志、街道社区及部分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等社会各界代表,共同为合肥居家养老工作献计献策。
  “我退休七八年了,合肥市不少小区,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缺乏老人活动中心,建议增设,使小区和小区附近的老人们有活动场所。 ”68岁的退休职工朱德和也是一位居家养老者,座谈会上,朱老说,他所居住区域附近的多个小区,由于没有供老人活动的地点,不少老人闲来无事时,就会三五成群地过条马路,到小区对面不远处的一座桥底下,聚集一起打牌聊天,过马路不安全不说,且还因桥底聚集的人多,时常导致被城管驱散,但没几天,桥底的老人又照样聚集一起。“如果小区有了活动中心,老人们既有了娱乐活动的地方,也不会因穿马路让家人担心了。 ”朱老道。“尽管退休了,可不少离退休老人还是希望退休后能继续学习,充实自己。可合肥只有一所老年大学,建议在小区相对集中区域设立老年大学分校,满足老人们终身学习的愿望。”退休干部林华茂这样建议。林老的建议得到与会者的纷纷赞同。合肥包河区滨湖世纪社居委的黄燕及安徽社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董事长李志强,根据他们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均建议可设立社区老年大学,不少人还建议,社区老年大学可采用志愿者服务模式,使老人居家养老的生活更丰富。
  座谈会上,针对合肥现行普遍缺乏的社区养老机构、基础养老设施等问题,与会者们建议,应像配套建设幼儿园那样,新建小区也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机构。合肥市人大代表高君表示:新建小区配套建设规模养老机构和服务中心是可行的,同时建议新建小区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中心,应从规划源头抓起,选址配套,和小区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对一些老旧小区,可合理整合、利用一些空闲场所,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中心。
  针对时下一些社区养老机构和服务中心设在二、三楼,老人们因腿脚不灵、行动不便不愿去的现象,与会者建议应根据实际,允许配套安装电梯,方便老人。
据悉,《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此前已三易其稿,进行了数次论证调研,省城合肥也是继北京、上海之后,全国第三个为居家养老服务制定立法保障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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