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展评选模范老人活动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为充分展示广大老年人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风采和社会价值,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以及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关爱老人、构建和谐,助推敬老月活动深入开展。8月22日,烟台市老龄委印发《通知》,在全市开展评选表彰“烟台市模范老人”活动。

  “烟台市模范老人”的推进条件共有5条,主要包括:发挥专长、干事创业,在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产、经营、服务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并有一定影响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传统美德、关心下一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资源环境、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助老、助残、助学、助困等社会公益行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等。

  评选办法主要采取自下而上、层层评选推荐的办法进行。市老龄委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模范老人进行审核,并组织召开有关评审会议,评选出“烟台市十佳模范老人”和“烟台市十佳模范老人提名奖”各10名。《通知》还就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评选质量、加大活动宣传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要求。
(来源:烟台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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