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养老产业:面对“人财两空”的农村养老问题
作者:   来源: 同花顺财经  2016-10-18

  自2013年养老产业元年以来,养老之风迅速吹遍全国,机构、社区、居家养老依次崛起,养老模式不断出新,各类论坛、博览会召开,产业内一片红火。然而,其实不难发现,这些红火的均发生在城市地区,为城市老人提供丰富的养老服务,这一切的产业飞速发展、不断革新都似乎尚未在占中国老年人口六成左右的农村地区产生影响。农村的养老问题在养老产业的大潮中被忽视了。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历史内,家庭养老一直是农村地区解决养老问题的最主要方式,孝道观念作为儒家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长久以来支撑着小农经济背景下的农村地区家庭、伦理及社会秩序的建立与更替,也支撑者家庭养老的方式不断传递。这一家庭养老与目前市场中的居家养老有明显区别,家庭养老的赡养者依然为子女,较少或不涉及商业服务。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变化,家庭养老的方式再也无法解决和满足农村养老的需求,新的、可替代的养老方式却仍在探索之中。同时,经济发展缓慢,青壮年人口流出,老年人口缺乏收入促使原本就已经岌岌可危的农村养老情况更加恶化,农村养老面临着“人财两空”困境。就其原因分析,可看出以下几点:
  一、家庭核心化。户均人口的减少以及核心家庭的形成对于传统农村家庭式养老方式的打破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早在上世纪80年代,以费孝通先生为首的一批中国社会学家就开始针对家庭结构的变化对赡养老人的影响进行探讨和研究。目前,我国共有4.3亿户家庭,其中计划生育家庭占比约为70%,由两代人组成的核心家庭占六成以上。户均人口由上世纪50年代的5.3人下降至2012年的3.02人,部分地区已经跌至3人以下。核心家庭的形成让“上有老、下有小”的年轻人不断将注意力与供养能力转移到自己的小家庭与孩子的身上,出于传统,老人也会将原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时间与金钱补贴给后代,造成养老问题进一步恶化。
  二、劳动人口的减少与流出。城乡二元社会的差距造成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出,根据《2015中国家庭发展报告》,我国目前流动家庭接近20%,农村留守老人数量接近5000万。劳动力的流失对于家庭来说是赡养者的缺失,而老人往往还要承担照顾留守儿童的责任,无法安享晚年。对于社会来讲,劳动力的缺失使养老护理这种不被重视、报酬较低、缺乏社会地位的工作难以得到青睐,这一点与农村老人对于传统家庭养老的偏爱同时造成了农村地区社会化养老发展的困境。
  三、支付能力缺乏。在农村,特别是农村地区的老人,生活与收入来源一直与土地紧密相连,由于农业的相对落后以及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的现实情况,而新农保从2009年才开始进行推广,养老金替代率较低,大量老人缺乏存款与社会保障,依然需要依靠劳动来支撑自己甚至后辈的生活,缺乏对于社会养老服务或自身生活、医疗保障的支付能力,同时由于收入的降低造成老人在家庭中权力、地位的下滑,老年生活缺乏基本经济保障。
  四、传统孝道崩塌。目前在农村地区,子女遗弃老人、老人被迫自杀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老人因为在城镇化改造过程中将土地房屋全部分给子女而造成流离失所,大量丧失劳动力的老人被认为是“无价值”的。“尊老敬老”与“孝道”这些作为支撑中国农业社会发展的儒家文化核心被逐渐抛弃,青壮年人口默认这一现象的发生并对自身的晚年生活感到无望,老年人群体成为这一道德体系崩塌的首要受害者。
  五、父权衰落带来的家庭变化。由于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父权社会的衰落,传统由儿子与儿媳妇仅供养夫家老人的方式不再适用于当今的农村地区。大量女性外出务工,承担家庭的经济责任,而家庭内部的责任与分工并未因此随之发生改变,同时夫妻双方都需要供养自己的父母、甚至祖父母,由此造成家庭内部赡养者的缺失以及家庭养老模式的难以为继。
  六、老人观念与现实冲突。多个分布中国各个省份的调查均显示,目前中国农村老人依旧青睐家庭养老的方式,不愿进入社会化养老机构。同时大量老人因为对于故土、社会关系、生活方式的依赖,不愿搬入城市与子女同住。然而传统家庭养老的方式无论是从社会发展、经济发展还是劳动力制约上看都无以为继,因此农村老人养老观念与现实的冲突加重了养老能力与老人需求的双重负担。
  由此可见,造成农村养老目前“人财两空”的现状的原因是综合而复杂的,其解决途径也必定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除养老产业自身发力外,更是需要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配合与协调。正视农村养老与城市养老在需求方面的差异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与城市丰富多彩的养老模式与服务不同,农村养老依旧是以解决刚性需求为主,特别是其中与医疗与临终关怀等有关的服务,生活照料类服务作为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老人的需求,是小范围、辅助性的。而当下在城市养老模式中颇受重视的精神慰藉在农村尚为潜在需求,难以产生认同感与价值感。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化养老分为几个主要组成部分,一是以接收“五保”、困难家庭老人为主的农村公立敬老院系统,这是传统农村社会化养老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此类敬老院大多服务能力不足,基本依靠国家拨款生存,缺乏自身造血能力。虽然近期国家开始要求农村敬老院改制开展社会化服务,但实施艰难,尚需较长周期,难解燃眉之急。第二种是以互助养老为主要方式的幸福院、关爱之家方式,这一方式由于其成本低,效率高,能够快速覆盖大量人群,在农村地区得到广泛的推广,成为目前多个地区农村集体养老的主要方式。第三种便是近一两年开始的,仿照城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而建立的各类养老机构,这一体系尚处于建设的初期阶段,其作用还有待市场进一步观察。因此在可预见的未来内,建立内部解决为主,外部支持为辅,能够长期运转的农村养老系统,互助养老依然是其主要的支撑模式。
  互助养老在我国农村地区已有多年实践历史。2008年,河北省肥乡县由集体出资开设了第一家“互助幸福院”,很快引起广泛关注并被多个地区模仿。2011年,民政部长前往肥乡互助幸福院考察并高度赞扬,使这一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迅速铺开。这种集体出资建设,不需要老人出钱入住,依靠老人间相互照料运作的方式其实是农村养老在“人财两空”之下的无奈之举,但目前来看有效解决了一定问题。然而,随着社会经济与养老产业的不断发展,这一模式的诸多问题也开始逐步浮上水面:
  一、尴尬的身份。大量互助幸福院身份尴尬,没有法人,缺乏正式的组织与管理,平时的小矛盾多依靠老人间内部解决,各类隐患依然存在。同时,身份不明也使互助幸福院难以得到各类政策性补贴,许多互助幸福院内没有任何服务人员,全部依靠老人自理。这一问题同时将失能、半失能老人挡在了门外。面对这种情况,除需要国家政策的进一步跟进外,互助幸福院也需要自行发育造血功能。部分互助幸福院开始尝试组织院内拥有劳动能力的活力老人进行劳动,补贴个人与幸福院的收入。这种方式帮助互助幸福院摆脱经费的尴尬。另一方面,借鉴时间银行的模式,通过自理老人照顾非自理老人换取服务和福利方式,能够帮助互助幸福院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
  二、赡养责任逃避。互助养老的方式淡化了子女的赡养责任与义务,甚至有造成更多遗弃老人的现象的潜在危机。日前,合肥市出台 《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中规定不赡养老人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希望能够对不赡养老人有遏制作用。但是,目前设施互助养老的农村地区基本没有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同时法律道德约束力较小,缺乏对于不赡养老人这一行为的有效制约方式。要求子女出资支援互助幸福院,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拒绝其年老后享有相应养老服务等方式均需要更长时间、更大范围进行尝试与调整。
  三、刚性需求难以解决。互助幸福院更像是将老人聚集在村庄里的“桃花源”中,老人们虽然能够在其中解决各类生活问题,获得更加舒适与快乐的生活,但医疗、临终关怀等老年人群的刚性需求与基本保障问题难以通过这一方式解决。其中特别是没有医疗或养老保险的老人们。长期依靠资助与补贴,并非解决这一问题的真正方式。现在,部分幸福院开始与村卫生室提供联动服务的试点工作,但时间问题依旧是其中的重要关口,这也将是互助养老模式在农村地区进一步开花结果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城市里,养老产业如火如荼,人才与资金是养老从业者们最为关注的问题。而在农村,“人财两空”更是制约了养老的发展。相比于城市更加复杂的社会背景、更困难的支付能力、缺失的社会保险系统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出了更多的考验。包括互助养老在内的各种养老模式能否解决这一问题,还需时间给予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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