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六条措施确保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1、认真学习贯彻全省老龄工作年中分析会精神。贵阳市老龄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深刻领会“优先发展养老服务”要求,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研究发展措施,推动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面展开。

  2、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发展规划。贵阳市老龄办将对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摸底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每个城市社区覆盖100%老年人的要求,制定县(市、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规划,并纳入“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3、认真落实城市居家养老各项政策措施。在黔府办发(2009)9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中,对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在土地供应、资金投入、税费减免、水电气费用、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面都制定了优惠政策,我们一定认真抓好落实。

  4、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按筑党发(2008)27号文件《关于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2008—2012年)的意见》文件要求,区县老龄办要协调人社局和街道办事处,针对社区老年人的实际情况,为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设置3—5个社区公益性岗位,组织低保人员其他劳动者在社区公益性岗位上从事公益性为老服务工作。

  5、壮大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协调老龄委成员单位,开展有实质内容的“敬老月”活动及“关爱老人行动”,充分发挥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各方面力量,组建志愿助老服务队伍,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热心公益事业的社区居民为老年人提供义务服务。

  6、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贵阳市老龄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政服务业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文件中关于“把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对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机构招聘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要求,加强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联系,将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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