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老人安享“幸福黄昏”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樟树市黄土岗镇廖家村老年人协会的活动场所,每天都有40多位老人前来活动,他们打牌、下棋、读书看报,好不热闹。“我们现在的生活,就像芝麻开花一样,节节高哩!”82岁的廖康志道出了我省农村老年人的心声。

  我省现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51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数的11.44%,其中农村老年人达70%。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城乡老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想方设法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让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老有所乐,和城里老年人一样过上了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

  我省不断完善家庭养老、集体供养和社会救济3种养老模式。从2007年开始,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目标考核体系,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各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2009年开始,逐步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如今共有77个县(市、区)纳入新农保试点县,全省近百万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养老有了基本保障。同时,不断完善农村老年人集体供养模式,连续4年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列入民生工程重要考核内容,省级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近5亿元,调动各级资金26亿多元,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1500多所,新增床位10余万张,基本实现每个乡镇都建有一所敬老院。从2004年到2011年,先后6次提高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2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560元。为保障农村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我省还将68万名农村老年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遇到突发性较大生活困难时还可获得临时救助。

  为了让农村老年人病有所医,我省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建设,建立了定点医疗机构“直报”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的运行机制。在此基础上,还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对65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建立了以公立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使城乡老年人就医难得到缓解。

  为丰富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自2006年起,省财政连续5年每年投入200万元,在全省599个农村老年人协会中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为试点协会配送了电视机、乒乓球桌等活动器材,而11个设区市也进行了资金配套和扩大试点范围,结合农村老年人的特点,开展棋类比赛、吹拉弹唱等方面的文化活动,让老人们“动起来”、“乐起来”。如今,全省共有1260余个村成为省级或设区市级的试点单位,覆盖260多万农村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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