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北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营造浓厚的敬老社会氛围,使老年人得到尊重,得到关爱,得到实惠,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幸福的晚年生活。
老年人的生活得到全面保障。从2011年7月起,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以前有养老保险待遇的按原渠道开资,没有养老保险的全部纳入新农保。70周岁以上的城镇低保对象、三无人员在享受正常低保待遇的同时,每月至少在享受20元以上的特殊救济。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现金优待,90周岁——100岁的每月享受60元的救济,100岁以上的每月享受100元救济。
老年人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市委、市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改善老年人的居住条件。几年来,北镇市共筹措资金几千万元,建成了8所楼式区域性敬老院,改造了13所农村敬老院,为1300多户困难老人家庭新建、改造、维修房屋60000多平方米,使全市老年人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居。
老年人业余文化生活越来越得到重视。借助城市改造、新农村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力契机,加大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现在全市20个乡镇、223个村、14个社区都建有老年人活动中心(阅览室),大部分村都建有广场,为老年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了场地保证。许多企事业单位热心老龄事业,主动为老年人开展文体活动提供资金,全市成立了数十家以企业单位命名的秧歌队、演唱团。老干部局、民政局等多家单位积极组织全市老干部、老同志和老年人开展演唱会、书画比赛、登山比赛等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业余生活。
来源: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