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开发区“居家养老机构责任综合保险”项目
作者:   来源: 金华晚报  2016-11-29

  11月24日下午,省保监局组织新华社浙江分社等15家新闻媒体记者,在金华市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傅国荣、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长方春华陪同下,前往开发区江南街道南苑社区、秋滨街道吕塘下村,对开发区“居家养老机构责任综合保险”项目运作情况进行实地采访。据悉,金华开发区是我省17家“居家养老机构责任综合保险”单位之一,也是我市两家试点单位之一。
  据了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是指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作为被保险人,对其在从事养老服务过程中,因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老年人人身损害的,保险机构按保险合同约定赔偿。保险对象包括:我省辖区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服务和管理较为规范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县级以上老年活动中心、管理和服务较为规范的乡镇(街道)老年活动中心(室)等。本次行程的行业座谈会在开发区南苑社区三楼多功能厅召开,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潇磊介绍了居家养老综合险金华试点的情况,南苑社区党委书记汪燕飞向到场的媒体记者介绍了南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情况并播放了社区的宣传片。
  开发区社发局局长方春华介绍,近年来,开发区民政部门不断营造老年人“居有其屋、食有其源、乐有其所、病有所医”的良好环境,在养老服务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自2013年底两区整合到现在,开发区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出发点,以民生实事为着力点,以民生保障为落脚点,按照“2014年起步打基础、2015年发展重规范、2016年创新抓提升”的工作思路,已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164家,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达5000万元。2014年,开发区出台了《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运行考核办法》,按照“五室一堂”的建设标准,科学统筹、合理布点、有序推进,通过“组织一次考察、强化两个联动、构建三级体系”等举措,形成了政府主导、上下联动、村级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打造了居养中心服务老年人的“连心桥”。
  2015年,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运行工作的通知》,举行全区居养中心建设现场观摩会,建立“四个一”运行机制,即:每月有一套工作台帐、一张运行场景照片,每季度有一份满意度测评表和运行考核表,通过规范标牌、上门服务、家院互融、医养结合等多种手段,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就餐、学习娱乐、家政保洁、日托休息、精神慰藉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着力打造居养中心服务老年人的“大家庭”。2016年,印发了城乡社区居养中心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根据综合评分结果,将居养中心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三个等级,并率先在全市开展居养中心示范点创建,打造居养中心服务老年人的“新引擎”。 金华开发区作为省民政厅的全省居家养老机构责任综合保险试点单位之一,开发区对每个居养中心按照使用面积,设置保费为800元、900元、1000元三个档次,一个年度内每个居养中心累计赔偿限额高达120万元。
  记者采访团一行人还来到秋滨街道吕塘下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进行了实地参观访问,向村书记了解了全村的养老服务情况,并对养老中心的老年人开展了面对面的询问,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老人们充满幸福感的回答,让记者们感受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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