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着力构建完善养老保障制度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黑龙江省老龄委第十次全体会议在省政府会议室举行,学习传达国务院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黑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草案)》,这将有力推动我省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副省长孙永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规划,黑龙江省将在未来五年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和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完善老年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加强老年人居住环境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全省城市50%的社区要建有一所300平方米以上的日间照料中心,增加日间照料床位1.4万张;三分之一以上的农村社区要建立综合为老服务设施和站点。

  会议认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问题是现阶段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最核心的两个问题。在养老保险方面,要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要加快推进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要完善落实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此外,还要探索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医疗保障方面,要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关注老年人就医、保健工作;要完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健全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会议指出,要加快推进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福彩公益金“以奖代补”等手段,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扩面,确保到年底全省城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比例达到60%,农村围绕中心乡镇至少建立1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要积极发展养老机构,确保年底前全省机构养老床位达到老年人总数的2%;要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要强化行业监管,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来源:黑龙江省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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