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老龄办下发通知,正式开展2012年百岁老人申报工作。本次百岁老人申报登记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至12月9日,凡191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的居民均可登记为2012年百岁老人。登记时百岁老人家属需持百岁老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载有本人信息和住址的两页),同时附百岁老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申报对象户籍所在的街道、镇有关部门、村(居)办理手续。
据了解,青岛市百岁老人每年享受多项优待,每人每月享受青岛市财政300元长寿补贴金,老人节过节费200元,每年由卫生部门免费体检一次。此外,各区、市在此基础上还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优待。
(来源:青岛市老龄办权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