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5日,省老龄委召开第十次全体会议。省老龄委副主任、老龄办主任杨喜军传达了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省老龄委秘书长、老龄办专职副主任杨铁生作了起草《规划》的说明。审议通过《黑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并就黑龙江省今后一个时期老龄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副省长、省老龄委主任孙永波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孙敬本主持会议;省老龄委成员单位委员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孙永波在讲话中指出,要立足新起点,深刻理解老龄工作社会管理创新对于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意义。第一,老龄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是应对老龄化严峻形势的必然选择。据预测,本世纪黑龙江省将面临两次“银发浪潮”的冲击。同时,空巢老年人口将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50%以上,呈现出老龄化、高龄化、失能化同时快速发展的局面。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如果仍然满足于常规的工作手段和方法,停留在一般化的工作状态上,墨守成规,必然难以适应。过去,我们形容老龄工作面临的困境,经常说“未富先老”。而实际上,比“未富先老”更可怕的是“未备先老”。我国历来是一个注重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国家,反对临时抱佛脚。当前,应对老龄化最有效地举措就是,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老年人的生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为老龄事业的发展夯实基础。这是职责所系,更是形势所迫,别无选择。第二,老龄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是破解老龄事业发展难题的有效途径。虽然近年来我省老龄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有的甚至是长期困扰老龄事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亟待通过社会管理创新加以解决。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策体系尚待完善。二是机构养老供需矛盾突出。三是农村老年人养老困难较大。第三,老龄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是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只要人类存在,就必须面对老龄问题,必须做好老龄工作。新时期,通过老龄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推动老龄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主要是工作理念创新,工作体制创新,工作模式创新。
孙永波强调,要坚持顶层设计,引领老龄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推动老龄事业的社会化进程。要着眼战略重点,加快推进老龄工作研究及科研成果转化。立足“顶层设计”,就是要从一定的战略高度出发,研究事关黑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2010年,黑龙江启动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旨在探求省老龄工作的顶层设计。省老龄办要积极与各课题组沟通,及时将科研成果,特别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对策和建议进行综合整理,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要统筹城乡布局,加快推进全面覆盖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现阶段,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最核心的两个问题就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问题。要构筑立体格局,加快推进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坚持以居家养老为依托。要通过福彩公益金“以奖代补”等手段,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扩面,确保到年底全省城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比例达到60%,农村围绕中心乡镇至少建立1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二是积极发展养老机构。省民政厅会同财政厅已经出台了养老服务机构“民办公助”的具体办法,各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年底前全省机构养老床位达到老年人总数的2%,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三是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四是强化行业监管。制定完善星级养老机构评定标准和养老服务及失能老人护理规范,建立公开、公平、规范的行业准入和运行管理制度,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全面监管,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孙永波要求,要抓住关键点,努力实现老龄工作社会管理创新与老龄事业发展的紧密结合。一是抓住组织领导关键点,确保政策制定符合实际。社会管理创新的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很强,涉及的领域、范围和问题也很多,加强组织领导至关重要。要对本地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及其带来的社会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老龄事业的发展方向有一个总体的把握,对如何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老龄事业有一个清晰的思路。二是抓住部门配合关键点,确保创新举措落到实处。实践证明,确保老龄工作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加强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而加强部门间配合,必须明确自身的定位。做好老龄工作不仅是老龄办的任务,更是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的责任和任务。三是抓住宣传教育关键点,确保宣教工作取得实效。要发动地毯式、饱和式的宣教攻势。要构筑立体式、全方位的宣教格局。要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宣教机制。四是抓住队伍建设关键点,确保老龄系统增强实力。随着人口老龄化形势的日趋严峻,老龄工作面临着更加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对老龄队伍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老龄工作者要做好三种人。一要做“好人”。要有爱心,饱含深情的为老年人服务,在为老服务当中实现自身的价值,体会人生的快乐。二要做“亲人”。要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情怀,把每一位老年人的事当成自己父母的事,责无旁贷的去做好。三要做“能人”。要有很强的公关能力,努力成为老龄事业的社会活动家,会宣讲老龄工作重要性和政策理论,善于协调各方关系,能够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为老龄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黑龙江省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