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258万元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作者:   来源: 南昌市老龄办  2016-12-14

  12月5日,南昌市财政局、民政局、老龄办联合印发《关于拨付2016年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和运营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由市级财政安排258万元资金补助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受助站点达到112个,其中获得建设补助站点64个、运营补助站点48个。
  据悉,2015年,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实施意见》,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个站点5万元提高至城市社区每个站点10万元、农村社区每个站点8万元,并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运营补助,对建成并投入使用1年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按服务内容、服务面积、服务时间不同,分别给予1万至3万不等的运营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4:6承担。随着此次市级财政资金的拨付,各县(区)财政局将于明年上半年前陆续拨付配套资金达387万,届时112个获助站点将获得645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此举将极大的推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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