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州市政府获悉,福州正积极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老年社会救助制度,积极发展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社会福利事业。
“十二五”期间,福州将扩大实施80岁以上高龄老人养老补贴,建立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补贴和无社会保障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和社会筹资力度,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设施、服务队伍、服务网络及信息化服务建设,在建成鼓楼区、罗源县等社会福利中心基础上,新建台江、仓山等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成一批农村敬老院,实现每个县(市)区有一所综合性的养老服务机构。同时,把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作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开展全托、日托、临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社区照料服务。力争到2015年,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城市所有街道、社区和80%以上乡镇,50%以上农村社区,构建社区居家养老“15分钟”服务圈。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