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届时养老服务业将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意见明确,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其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放宽外资准入,不仅将巩固已有的外资养老服务资源,而且会吸引更多外资进入,对于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完善具有突破性意义。”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所长杜鹏说。
意见明确提出向居家社区服务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进一步扩大护理型服务资源,大力培育发展小型化、连锁化、专业化服务机构。“这是市场刚需所决定的,是目前最紧缺的。培育发展小型化、连锁化、专业化服务机构,也是经过验证得到市场认可的落地模式。”民政部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委员乌丹星说。
“意见强调了社区、农村、医养结合、公共设施适老化、老年产品用品等养老服务供给短缺领域发展的政策支持,具有很强问题指向性和实际操作性,将显著提升我国养老服务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李爽说。
全面放开市场后,政府做什么?“优化市场环境是核心答案。”乌丹星说。
针对开办养老机构面临时间长、手续复杂、消防难过关等问题,意见明确了降门槛、宽准入、简环节的思路。在完善价格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分类价格管理的整体思路。
意见提出,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明晰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是建立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前提。”杜鹏说,一直以来,养老服务发展的“大政府、小社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这些改革举措将破除阻碍养老服务市场发展的瓶颈,提高其有效供给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