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负担,帮助他们提高养老支付能力,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该县民政局采取一系列措施,逐步建立“规范动态管理、按季度发放”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据了解,经过前期评估,该县将需发放政府援助的对象分为A类和B类,A类为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人,B类为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中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标准:A类老人100元/月、B类老人60元/月。
截止12月底,该县有A类人员550人、B类人员3363人,共服务18072人次。第三季度发放政府购买服务补贴49.31万元,预计2016年发放政府购买服务补贴12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