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2月6日,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南京市社会劳动保险统筹暂行办法》,标志着南京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南京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走过30年历程,南京社会保险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由制度全覆盖转向人员全覆盖,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经办服务能力不断优化。值此30 周年之际,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对南京社保发展历程进行了全面回顾,斟酌筛选出涵盖了制度体系、业务经办、管理服务等方面最具代表意义的20项事件,于11月17曰至 21曰推出了“南京社保30年十件大事”微信评选活动,诚邀市民在20项备选事件中选出自己心目中的南京社保十件大事。五天时间内,近20万名的“南京社保”微信关注用户参与踊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城乡同标”得票数始终位于领先位置,经过热烈的公众投票,最终以77729票成功当选公众心目中的“南京社保30年十件大事”榜首!
2011年12月南京市出台《南 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整合原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补贴制度,实现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2015年3月31曰南京市出台《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发展。
一是城乡一体化,政策同标准,彰显制度公平。从2015年开始,全市各区全面实现参保缴费、基础养老金等标准的城乡同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分为六档,个人最低缴费档次为900元,最高为2500元。全市各区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月最低计发标准分别由220元和275元统一提高至310元,实现了同步并轨。此外,从2015年开始,我市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目前 我市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为每人1500元。
二是缴费有补贴,待遇年年调,激励主动参保。我市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政策,为鼓励参保人员续保,实行缴费年限养老金,即每多缴费一年,月养老待遇增加10元,缴费年限越长待遇越高。同时,实行政 府补贴政策,按照个人缴费标准不同政府补贴档次分为130、 140、150元,缴费档次越高享受政府补贴越高。从实行城乡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基础养老金最低计发标准已连续4年进行上调,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345元,远高于国家和省的标准,进一步激励大家参保缴费。
三是“四个不出村”,服务送到家,实现便民惠民。依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和金融机构网络优势,打造“十五分钟社会保障服务圈”,切实做到参保登记、缴费、待遇领 取、信息查询足不出“村”,把民生服务送到居民身边,切实打通了民生服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扩大和延伸“四个不出村”的服务内涵。截至目前,全市共707个社区(村居)实行 “四个不出村”服务,建成率为100%,真正实现居民“足不出村可缴费、人不出村可存款,转账结算在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