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在烟台开办养老机构享有多项资金补贴
作者:   来源: 胶东在线  2017-02-28
 

  随着近年来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不断加剧,社会的养老问题已不容忽视。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辛赛在参加本网直播访谈时介绍了我市对于开办养老机构的资金补贴政策。
  辛赛介绍说,我市对养老机构的补助分为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连续三年的运营补助,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再给予一次性医养结合以奖代补补助。
  对手续齐全、符合资助条件的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各区范围内每张床位补助9500元、其他县市每张床位补助8500元;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达到资助条件的养老机构,补助标准减半。
  运营补助按养老机构实际入住的自理、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数量,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和3840元的运营补助,连补3年。
  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机构建设补助予以提高,各区范围内每张床位补助12900元、其他县市每张床位补助11400元;同时给予医养结合养老机构20万元/百床,最高200万元的以奖代补补助;对内设医务室的养老机构给予10万元/处的以奖代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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