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宁津县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完善,参保人数达到25.7万人,养老待遇也在持续增长,让更多的城乡居民参保群众受益。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为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两部分,现设有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共12个缴费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1-2级)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参保人员可以自由选择当年度缴费档次,逐年缴费,多缴多得。同时,居民参保缴费有补贴,对选择500元以下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每人每年60元。缴费即补(补缴除外)。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退休后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2元
基础养老金实现5连涨,由最初的每人每月55元调整到了现在的每人每月100元。截至目前,宁津县为8.2万退休人员每月按时发放养老金,给广大参保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更好的保障了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也让更多的百姓享受到了经济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