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国新:要防止养老机构“虐老”
作者: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17-03-07
 

  全国政协委员汪国新今年在全国政协第十二届第五次会议上的提案, 其中一项是关于建议针对养老机构“虐老”问题进行改变的内容。
 
 

 
  汪国新委员说,我国近年来社会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60周岁及以上人口23086万人,占总人口的16.7%;65周岁及以上人口15003万人,占总人口的10.8%。
  老年是人生最后一站,老有所养,老有善终,是一个社会应尽的义务。但不少养老机构在服务质量、基础设施上仍存在明显缺陷,而养老机构频繁曝出殴打、虐待老人事件,更是加剧了人们在这方面的担心。养老机构虐老事件并非个案,湖北、吉林、山东、浙江等地都发生过被媒体曝光的类似案例。而看护人员专业水平、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监控设施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汪国新委员分析,绝大部分有自理能力的老人更愿意居家养老,这不光是出于经济的考虑,而是居家养老更符合老年人的情感需求。极少一部分有自理能力的老人进了养老院,可能是害怕给子女增加负担,或者是有别的特殊需求,而这部分老人一般去那些比较好的养老院,得到相对好的照护。只有那些失能残障,被慢性病缠身,而家庭又没有能力照护的老人,会被送进一些普通养老院。倘若这些老人不能在养老院获得人性化、专业化的长期照护服务,其晚年的凄苦孤独将令人心酸。中国养老服务问题重重,而如何针对虐老问题进行改变?
  汪国新委员建议:
  1、完善基础设施。要求养老机构必须安装监控设备,娱乐、健身设施;
  2、将养老机构作为社会卫生和福利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养老服务不只是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还能进行一般的急诊或康复治疗;
  3、中国养老服务口碑不好,与一些不称职的的护工有很大的关系。培养专业化的长期照护服务的人才,纳入专业化轨道,增加改善养老机构人员薪资福利待遇;
  4、针对养老机构中的虐待行为进行立法完善,加大惩处力度,根据情节轻重制定相关法律条例,而养老机构中虐待行为应包括:从身体方面限制患者;通过诸如给他们穿不洁衣物等方式使他们失去尊严和在日常事务上的选择权;故意不提供足够的护理;过度给药或给药不足,以及扣留患者的药物;以及在情感上加以忽视和虐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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