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项措施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召开后,吉林省老龄办高度重视,采取四项措施,迅速组织传达、学习、贯彻,积极推进全省老龄事业发展。

  一是迅速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办内集中学习、分组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回良玉副总理的讲话、李立国部长的总结讲话精神,学习其他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吉林省及各处实际,认真研究各项落实措施,进而统一全办干部职工思想,切实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造性地开展好本职工作。

  二是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综合各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向主管省长做了专题汇报。王化文副省长做出重要批示:“同意省老龄办提出的贯彻意见。全国第二次老龄工作会议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各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新挑战,切实把老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省老龄委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贯彻全国第三次老龄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抓紧研究制定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推进老年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使全省广大老年人生活更加幸福,社会更加和谐”。

  三是召开市(州)老龄办主任会议。12月10日至11日,在松原市召开了全省市(州)老龄办主任会议,学习贯彻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和回良玉副总理在会上的讲话,传达省政府副省长、省老龄委主任王化文的重要批示,省老龄委副主任、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陈双喜对近期全省老龄重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各市(州)老龄办主任汇报了全年工作情况及明年工作安排,并研究讨论《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四是加强对会议精神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吉林老龄工作、吉林老龄网站、吉林老年报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思路,宣传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宣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扩大老龄工作的社会影响,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来源:吉林省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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