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山东省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第二次修订的新版《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以下简称新版《规定》)日前印发,并于2012年元旦实行。新版《规定》26项优待政策将惠及全省1400多万老年人,大幅提高全省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
与2002年修订的《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相比,新版《规定》明确了养老、医疗保健、生活服务、文体休闲、维权等五个方面共26项优待老年人的具体政策,优待标准更高、范围更广、分类更细、条目更多、保障措施更加有力,全省老年人将得到更多的实惠。具体有6大看点:一是实行高龄津贴。将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现行经费负担渠道解决。有条件的地方可将高龄津贴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老年人。二是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孤寡老年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贫困老年人、80周岁以上空巢高龄老年人,当地政府应根据本人申请,经认定后,给予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或机构养老服务照顾,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政府兴办和支持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呼叫机构,对贫困老年人免收服务费。三是免费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管理。依照有关,各地每年免费对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对未参加医保的老年人就医,减免不低于20%的治疗、检查、住院普通床位等费用。四是乘车免费范围将逐步扩大到65岁。新版《规定》指出:有条件的市公共交通(汽车、电车、地铁、航运等),可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车免费;其他市、县(市、区)公共交通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逐步实现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车免费。五是明确了社会对老年人优待的政策。新版《规定》要求:实行社会力量助老,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利用各种资源为老年人生活、医疗、康复、健身、娱乐等提供捐助、资助和优待;社会力量兴办的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等文化场所对60周岁—64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社会力量兴办的旅游景点对60周岁—69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提倡社会力量兴办的旅游景点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六是保障措施更加有力。除将原《规定》10项优待政策增加为26项外,新版《规定》还明确了8条保障措施,对运营成本较大和优待老年人任务较重的单位,市、县级将给予适当补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取消老年人应享受的各项优待。新版《规定》特别指出,对不按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由县级以上老龄工作机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老龄工作机构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许可设立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老龄工作机构反馈。
据悉,新版《规定》已经下发到各县(市、区),省直有关部门、各市还将制定本规定实施细则或优待政策。元旦后,全省老年人将到享受新版《规定》带来的实惠。县以上老龄工作机构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老年人优待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资料链接:“十二五”时期山东省将面临更为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2011年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413万人,是全国第一老年人口大省,人口老龄化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老年人口总量急剧增加。到2015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923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9.67%,老年人口年均增长约80多万,超过全省新增总人口26万,年增长率4.89%,高于以往任何时期。二是高龄人口急剧增加。到2015年,全省80岁以上高龄老人将达到308万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将超过16%,年增长率6.39%,增速超过山东省60岁以上老年人增长率1.5个百分点,高于以往任何时期。三是空巢化程度高。据测算,2010年年底,全省65岁以上空巢老年人口710多万,约占该年龄段老年人口的72%,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还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2015年将达1000万人左右。四是农村老龄化程度高。据预测,到2015年,农村老年人口占农村总人口数量的26.7%以上,接近城镇的2倍。山东省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山东省社会总抚养比在2013年将超过50%,社会保障负担将进一步加重,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和社会保障矛盾将日益尖锐。可以说,人口老龄化对“十二五”期间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产业结构调整、社会养老服务、老龄产业发展、代际关系和社会和谐等带来重大挑战和影响。同时,“未富先老”的省情和应对人口老龄化准备不足,使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远远跟不上快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形势,跟不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跟不上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
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老龄问题作为重大社会问题研究积极应对措施。2010年年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2011年3月召开了第十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近期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老龄事业发展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将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的时间提前到2011年年底,加强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动员全社会为老年人办好事实事。这次新版《规定》出台,是山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又一举措,必将大大提高全省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山东省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