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赣州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养老保障和服务体系构建工作,全市老年人幸福指数显著提高。
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赣州在全省率先建立全市统一的普惠型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制度,凡年满80、85、90、95、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不低于50、100、200、300、500元的长寿补贴。2011年,全市有11.5万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领取长寿补贴资金1.07亿元。与此同时,老年人享受的优惠待遇也越来越多,60-69周岁老年人可享受乘车、就医、参观、旅游、休闲等8个方面的优先优待,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13个方面的优惠待遇。“十一五”期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每人每月400多元增加到1100多元,翻了2.75倍;农村“五保”供养金增加62.5%,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1%;解决了城镇养老无保障群体和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企业离休干部看病报销超支、建国前老工人参照离休干部报销医疗费用、1953年前军队退役人员提高医疗报销比例等系列问题,提高了老年常见病报销比例;投入资金3.2亿元,新建和改(扩)建农村“三院”260所。现全市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320个,总床位数39303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35.8张,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居家养老服务站点55个,辖区服务覆盖面普遍达到60%以上;建立了多种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组织,市、县、乡三级老年大学(学校)达310所。
近日,全市各地积极筹措资金,为边远山区敬老院配送电取暖器、空气能热水器、空调暖风机等取暖设备,让农村五保老人告别了靠煤炭取暖的历史。
(来源:赣州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