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海南省政府近日印发《海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决定进一步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发展保障“三无”、“五保”特困老年人和低收入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建设全体老年人和谐社会环境。这是海南日报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获悉的。

  “十二五”期间,海南省将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互助养老和志愿服务为补充、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匹配、基本服务与选择服务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规划》要求,建立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投入和增长机制,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列入省“十二五”重点民生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

  此外,建立投入与开发相结合的社会化投入机制,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金兴办养老服务业项目。

  同时,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加大对老年护理保险等具有前瞻性的老年公共服务政策探索工作的财政支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实现跨越发展;加快培育和发展海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通过向社会募集资金,为发展老龄事业提供资金支持。

  规划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老年服务机构税收减免政策,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民用收费标准执行。

  此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对新建老年服务设施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酌情给予减免、以奖代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床位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等财政支持。

  在海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居家养老是基础。“十二五”期间,海南省将在城市全面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在农村逐步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根据规划,海南省将大力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重点保障“三无”、“五保”和低收入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为基本服务项目,推动社会服务进家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养老社会服务。

  据省民政厅负责人介绍,海南省将继续做好城乡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及扩大覆盖面的工作,在全省逐步推广海口市居家养老试点经验。除了海口市外,海南省每个市县在2012年全部都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要由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健康、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救援等方面延伸。
(来源:海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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