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各种矛盾,进一步发挥基层老年人协会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四川巴中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全面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
《意见》指出,基层老年人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老年人的桥梁和纽带,是老龄工作部门开展老龄工作的重要助手,是搞好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载体。各地要高度重视基层老年人协会的建设,将老年人协会建设纳入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纳入老龄工作年度计划,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内容。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基层老年人协会的建设和发展,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基层老年人协会的发展,帮助解决基层老年人协会运转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努力为协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要积极帮助解决基层老年人协会的办公和活动阵地问题,每年预算相应的工作经费,促进基层老年人协会较快发展。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基层老年人协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搞好制度落实和年度检查。
《意见》还要求,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要按照“遵纪守法好、领导班子强、规章落实好、经费有保障、作用发挥好、活动开展好”的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和发展。基层老年人协会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原则。基层老年人协会不仅要积极为会员服务好,帮助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困难老人和其他需要帮助的老年群体提高生活的幸福指数;还要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建设出谋划策、增添动力;更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引导老年人走主流、行正气、做好事,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邪教文化。
《意见》鼓励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基层老年人协会以多种形式提供物质和经费的援助。经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单位批准,基层老年人协会按照《章程》的规定,可以向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有偿服务。
《意见》明确了县(区)民政局作为基层老年人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对基层老年人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来源:四川巴中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