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老龄办出台老龄宣传和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菏泽市老龄宣传信息工作连续4年作为争创省一流工作项目,走在全省的前列,为确保今年的宣传信息工作顺利完成。日前,菏泽市老龄办下发《菏泽市老龄宣传和信息工作考核修订办法》,于2012年1月1日起实行。《办法》明确了老龄宣传和信息工作考核的对象、内容、目标任务。考核对象是各县区老龄办、市老龄办干部及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考核内容主要有组织领导、工作队伍、工作制度、工作成效等四项。目标任务:各级老龄办主任亲自撰写稿件,每年至少10篇以上。市老龄办分管宣传的领导和具体负责宣传工作的同志,每年每人在省以上媒体被采用100篇以上,其他科长30篇以上,科员20篇以上。各县区老龄办每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60篇(其中国家级10篇以上、图片新闻2-3篇),力争1-2个县区争创省信息宣传先进县。

  《办法》还明确了宣传稿件和信息的统计范围及统计方法,制定了做好宣传信息工作的措施,规定了考核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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