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老年公租房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房屋全部朝南,日照时间均4小时以上;使用与医院相同的大容量电梯,可放医用担架……北京首个老年公租房试点将落户常营西路附近,拟优先配租轮候家庭,2014年交付使用。

  记者日前从市住建委、市民政局等多个部门获悉,老年公租房承租人首先应为老年群体中低收入家庭,其中拟优先轮候家庭配租。

  同时,民政部门还将落实新建小区配套建设指标。

  ●房屋模样:有别养老院 注重“独门独院”

  北京市将启动保障房老年公租房试点,以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养老难问题。今后,入住老年公租房的居民将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据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老年公租房是社区养老的重要补充,但并不是养老院,仍属于公租房的一个细分品种。“举个例子,养老院是很多老人住在同一屋檐下,但老年公租房则更注重老人‘独门独院’。”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在形式上老年公租房有别于养老院。

  占地5000多平方米,可容纳上百老人,体现无障碍设计……北京首个试点的老年公租房由市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投资、持有和管理。位于常营西路和常营南路交叉口,距离地铁6号线很近,交通便利。

  该项目中老年公租房有120套,零居占70%,一居占10%,二居占20%。设计考虑到老年人群的使用要求,居室和公共活动空间均采用无障碍设计,提供相应的配套设施。

  如在首层设置老人的功能服务层,设有会客、健身、棋牌、餐厅兼多功能厅、阅览室。此外,还设有医务室、洗衣间、理发室等。

  ●申请门槛: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而老年公租房的申请“门槛”将是怎样?据相关部门透露,老年公租房的承租对象首先应是符合本市保障房的申请审核标准,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房、经适房、限价商品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轮候家庭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除了上述条件,承租对象还必须是本市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

(来源: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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