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下发的《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部分参保人员待遇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三个文件精神,吴兴区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稳妥组织实施。
一是全区组织乡镇、街道做好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资格初审和上报工作;二是指导卫生、教育、文化等部门做好乡村医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等群体的身份和原工作时间的审核认定工作;三是协助市人力社保局做好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工作,采取联合办公的形式,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参保登记审核、居保退保、养老金计发等一条龙服务。
到目前为止,全区符合参保条件一次性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超过7200人,符合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乡村医生条件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的人员超过2500人。
(来源:湖州市老龄办)